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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 域 风 情 - 帖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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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 发表于 2006-8-15 03:05 AM 只看该作者
易域闪亮之星[赛区] 管理规定
引用:首先,欢迎您的到来。
为了使你在这里玩的开心,玩的尽兴。。请您仔细阅读以下版面管理规定。
引用: 一:参加比赛的,必须是本人的相片。如经过查实非本人的相片,将取消比
赛资格(取消比赛后获得的奖励),帖子直接转回收站,并给于发帖者扣20分的处
罚。
二:相片里禁止带有广告性质的标语,网址,QQ以及其他通讯工具的号码和一切涉
及到政治,色情,以及侮辱
他人,虐待动物的行为,违者,取消比赛资格,见之回收,给予最低扣20分,最高
封ID处理。
三:严禁在本区发表与“易域闪亮之星”比赛无关的主题,见之回收,两次以上(包括
两次),一帖扣20分处理。
四:严禁在比赛中使用马甲(即是小号)给自己,或他人多次投票,发现者严惩!
五:尊重他人,也尊重自己,不得使用低级污秽的词语;不得贬低他人或者进行人
身攻击,或羞辱漫骂等。
回帖中不允许留QQ等通讯工具的号码或者出现DDDDDDD、111111111、顶顶顶顶顶
顶、haohaoahoahao或其他字型图
类等无意义回复,均视为恶意回复。
发现一次,给予警告,二次以上(含两次)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最低扣10分,最
高禁止发言的处罚。
六:由于涉及到公民肖像权。一经举报,擅自发布他人相片者,未经
他人同意盗用他人照片用做他途,转载,恶意修改等。我们将对违反者
采取封ID的处理方式。
对此活动,易域保留最终解释权。
如果您觉得您的肖像被侵犯,有必要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时,我们十分乐意协助您的取证。但,他人所发布的内容与“易域风情”无关。
引用: 无论您阅读此规定与否,从进入本版开始发帖起,即代表您已同意接受我们的规定。最后,祝您玩的愉快。 [ 本帖最后由 4xin 于 2006-10-4 06:17 AM 编辑 ]
因为我不能让所有人都满意,所以,我只能让更多的人满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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